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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条款 | 张家口旅游-美景国际旅行社

服务条款

本服务条款适用于您通过张家口美景国际旅行社预订、购买或参与任何旅游服务的行为。

最后更新:2026年7月28日 运营方:张家口美景国际旅行社
预订或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本服务条款。请仔细阅读。

一、服务范围

1.1 我们提供的服务

服务类别 说明
短期旅行团一日游/两日游/三日游带团服务(含交通、住宿、门票、导游)
包车服务自有车队大巴包车,含司机,不含导游
门票代订张家口各景区协议价门票代订
酒店代订协助预订张家口地区酒店/民宿
研学旅行学生研学团行程设计及执行
团建拓展企业团建方案设计及执行

1.2 纯玩团与购物团说明

我们严格遵循价格透明原则,所有行程在报名前明确告知:

  • 纯玩团(无购物):全程不进购物店,游览时间充足
  • 品质团(有购物点):明确告知购物点数量、停留时间,绝不强制消费

出发前签订的电子合同中会明确标注购物安排。如发现合同约定之外的强制购物,您有权拒绝并可向我们索赔。

二、预订与合同

2.1 预订流程

  1. 咨询:电话/微信咨询行程和报价
  2. 确认:双方确认行程方案、费用和服务标准
  3. 签约:签订河北省文旅厅备案的旅游电子合同(微信签署)
  4. 付款:支付团款至对公账户
  5. 出行:按约定时间出发

2.2 电子合同

所有旅游服务均签订河北省文旅厅备案的标准旅游合同。合同内容包括:

  • 行程安排(景点、住宿、交通、餐饮标准)
  • 费用明细(包含和不包含的项目)
  • 购物安排(如有)
  • 退改政策
  • 双方权利义务

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。我们建议您仔细阅读后再签署。

2.3 付款方式

所有款项统一走公司对公账户,杜绝个人收款风险。可接受:

  • 银行转账
  • 微信支付(对公收款码)
  • 支付宝(对公收款码)

三、费用说明

3.1 费用包含

产品类型 通常包含
跟团游交通、住宿、门票、餐饮(按行程注明)、导游服务、旅游意外险
包车服务车辆使用费、司机服务费、油费、过路费
门票代订景区门票(按预订项目)

3.2 费用不包含

通常不包含的项目(具体以合同为准):

  • 个人消费(购物、酒水、景区内额外项目等)
  • 行程中未注明的餐饮
  • 因不可抗力产生的额外费用

3.3 价格调整

在以下情形下,我们保留调整价格的权利:

  • 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性调整
  • 酒店房价因节假日大幅波动
  • 燃油费大幅上涨

已签署合同并付款的订单价格不变,我们不会在合同签订后要求补差价。

四、退改政策

4.1 散客退改

通知时间(出发前) 退团扣费 改期政策
7天以上全额退款(无手续费)免费改期一次
4-6天扣团费的20%可改期,扣差价
1-3天扣团费的50%不可改期
出发当日扣团费的100%不可改期

4.2 团队定制退改

企业团建、研学团队等定制服务,退改政策以合同约定为准。

4.3 不可抗力

因以下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取消或变更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:

  • 自然灾害(地震、洪水、暴雪等)
  • 政府行为(疫情管控、道路管制等)
  • 战争、罢工等社会事件

在不可抗力情形下,我们将协助游客处理退款或改期事宜,依据实际发生费用多退少补。

4.4 退款时效

符合条件的退款,我们将在 7个工作日内 退回原支付账户。

五、责任范围

5.1 我们的责任

我们依法对以下情形承担责任:

  • 因我方原因导致的行程变更或取消
  •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
  •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的人身损害(依法定责任范围)
  • 强制购物或增加合同约定外的收费项目

5.2 保险保障

保险类型 保障范围 保额
旅行社责任险因旅行社过失导致的游客人身/财产损失不低于1000万元
旅游意外险(赠送)游客在行程中的意外伤害最高50万元

保险详情以保单条款为准。建议游客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追加商业保险。

5.3 游客的责任

游客应:

  • 提供真实、准确的个人信息(用于保险和合同)
  • 遵守法律法规和景区规定
  • 如实告知健康状况(特别是患有疾病或特殊身体状况)
  • 自行保管个人财物

六、知识产权

6.1 网站内容

本网站(zjktravel.com 及 data.zjktravel.com)上的所有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介绍、攻略信息、图片、图表、路线设计、行程方案等,版权归张家口美景国际旅行社所有,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或商用。

6.2 用户生成内容

游客在评价、留言中提交的内容,视为授予我们在合理范围内使用的许可。我们不会歪曲用户原意或用于虚假宣传。

七、争议解决

适用法律:
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
协商优先:
发生争议时,双方优先协商解决
投诉渠道:
张家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(旅游投诉电话:12301)
诉讼管辖:
协商不成时,向旅行社所在地人民法院(张家口市桥西区)提起诉讼

八、其他条款

  • 可分割性:如本条款中某项被认定为无效,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
  • 完整协议:本条款与电子合同共同构成完整的服务协议
  • 条款更新:我们保留更新本条款的权利,重大变更将提前通知

九、联系方式

📞 电话/微信:
153-2433-7506(兰经理)
📍 地址:
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新华街30号华新园小区9号楼
🕐 工作时间:
08:00 – 20:00(全年无休)
🏛 主管部门:
张家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
📞 旅游投诉:
12301